為貫徹落實《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民用建筑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力度,助推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工業院協助溫州市住建局起草《關于加快推進新建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建設應用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包含太陽能光伏系統建設應用的總體要求、利用量要求、設計質量控制要求、設備質保和運維職責要求、監管要求等,并要求太陽能光伏系統應進行專項設計,提出了專項設計的內容組成及設計要點。
在征詢設計單位、房地產開發公司、光伏設備生產和安裝企業等多方意見,并經過多次會議研究修改后,該文件于2022年5月7日正式發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